轉運及轉口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轉運及轉口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6條 轉口貨櫃(物)應存儲於進口貨棧或集散站內之轉口倉庫、轉口倉間或轉口櫃專區。但貨櫃存儲於集散站,其儲位以電腦控管並提供海關線上查核,經海關核准不分區存放者,不受存儲轉口櫃專區之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