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第21條 法規: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推動促參目 第21條 調解成立書、調解不成立證明書或調解建議,採用郵務送達者,應使用調解文書郵務送達證書。調解成立書、調解不成立證明書或調解建議之送達,除前項規定外,準用民事訴訟法關於送達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