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第15條 法規: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推動促參目 第15條 當事人雙方或一方於調解期日未到場者,調解小組得斟酌其情形,視為調解不成立或另定調解期日予以調解。除調解小組認有必要,前項另定調解期日以一次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