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國軍支援交通部緊急疏運之軍用運輸機者(以下簡稱緊急疏運之軍機乘客),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出示下列證件之一:
一、中華民國身分證。
二、駕照。
三、健保卡。
四、戶籍謄本。
未滿十四歲者,得以戶口名簿影本代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