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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國防部
軍備後勤目
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
第25條
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 第25條
法規:
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
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第25條
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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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條
軍事機關派駐或駐紮於軍事營區以外處所執行警戒、管制或其他直接或間接助於維護該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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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未經軍事機關許可,於軍事營區內從事測量、錄影、攝影、描繪、記述或其他偵察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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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條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未經許可,攜帶錄影、攝影器材、觀測器、槍砲、彈藥、刀械或其他妨害軍事營區安全之物品進入軍事營…
第2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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