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因作戰演習訓練或搶救災害而死亡者未成年子女再加發撫卹金給與標準 第5條 法規:軍人因作戰演習訓練或搶救災害而死亡者未成年子女再加發撫卹金給與標準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保險撫卹目 第5條 申請再加發撫卹金,同時符合政府其他相同性質之補助者,申請人應擇一申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