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因作戰演習訓練或搶救災害而死亡者未成年子女再加發撫卹金給與標準 第1條 法規:軍人因作戰演習訓練或搶救災害而死亡者未成年子女再加發撫卹金給與標準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保險撫卹目 第1條 本標準依軍人撫卹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三條第四項後段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