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3條 法規: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第3條 本院之申訴管轄單位為督察室。申訴管轄單位受理申訴事件後,依申訴類型及內容,得交各業務承辦單位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