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12條 法規: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第12條 申訴管轄單位對申訴人之姓名、服務單位、居住所、聯絡電話等資訊應予以保護,實施調查時,並應妥適處理。申訴事件涉及領導統御及人身安全等情事,申訴管轄單位依個案情形,通報任職權責單位調整申訴人職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