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業人員詢問犯罪嫌疑人時,應全程連續錄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全程連續錄影:
一、社會大眾關注之重大刑案。
二、具有爭議性之案件。
三、其他認為有錄影之必要。
詢問犯罪嫌疑人以外之人,準用前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