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業人員受檢察官指揮,拘提犯罪嫌疑人後,應於拘提之時起十六小時內解送檢察官訊問。
但有繼續調查證據之必要者,應報請檢察官許可後,於指定之時限內解送檢察官。
法律專業人員依前項規定執行拘提及解送犯罪嫌疑人時,得協調轄區憲兵隊或司法警察機關到場協助,並隨案檢附相關筆錄及必要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