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 第61條 法規: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第四章 申訴及再申訴 › 第一節 申訴程序及處理 第61條 應提起復審之事件誤提申訴者,申訴管轄機關應移由原處分機關依復審程序處理,並通知該誤提申訴之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