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人員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法規:消防設備人員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相關法規 消防設備人員法母法 第8條 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加入鄰近直轄市、縣(市)消防設備師公會或消防設備士公會之消防設備人員,於其辦理執業登記之直轄市、縣(市)組織消防設備師公會或消防設備士公會後,應加入該直轄市、縣(市)公會,並自其原加入之鄰近直轄市或縣(市)公會辦理出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