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被害人性影像數位鑑識資料庫管理使用辦法 第6條 法規:兒童及少年被害人性影像數位鑑識資料庫管理使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6條 本資料庫應由刑事局指定專責人員管理及維護,建檔資料並永久保存。刑事局應依資通安全相關法令,辦理安全維護事項,並採取適當措施,以防止本資料庫資料遭受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控制、洩漏、破壞、竄改或銷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