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被害人性影像數位鑑識資料庫管理使用辦法 第10條 法規:兒童及少年被害人性影像數位鑑識資料庫管理使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10條 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本資料庫之電子資料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予保密。處理及使用本資料庫之電子資料,應採取必要之保密措施;違反保密義務或未經授權處理及使用者,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