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議規則 第8條 法規: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議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二章 許可條件 › 第一節 共同許可條件 第8條 申請案件位於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轄區之高速鐵路沿線二側一公里範圍內者,應知會高速鐵路主管機關;申請案件位於高速鐵路二側一百五十公尺範圍內者,應進行申請案件範圍荷重對高速鐵路結構及下陷影響評估分析,並取得高速鐵路主管機關認定無影響高速鐵路結構安全之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