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區劃程序法 第5條 法規:行政區劃程序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5條 行政區劃應配合國土整體規劃,並考量下列因素:一、人口規模及成長趨勢。二、自然及人文資源之合理分配。三、山川、湖泊、海岸及海域之分布。四、族群特性及人文歷史脈絡。五、都會區、生活圈或生態圈之歸屬。六、選舉區之劃分。七、其他影響地方治理之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