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國土安全韌性執行辦法 第4條 法規:內政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國土安全韌性執行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第4條 以補助方式執行前條規定之工作項目者,其補助項目、對象、基準及金額如附表。前項工作項目之執行期間、資格條件、應檢附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由本部另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