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各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組織準則 第2條 法規: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各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組織準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第2條 工程分署之名稱,以加冠地理區域為原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