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其任務如下:
一、提供相關資源,協助所主管學校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之實施及發展。
二、督導考核所主管學校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工作之實施。
三、規劃及辦理性別平等教育人員之培訓。
四、提供性別平等教育相關事項之諮詢服務及調查、處理與本法有關之案件。
五、其他關於所主管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內政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2條
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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