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法規:審計法施行細則 類別:監察 › 審計部 › 審計目 相關法規 審計法母法 第23條 各機關或各種基金會計報告送審之期限,適用會計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