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法施行細則 第26-1條 法規:審計法施行細則 類別:監察 › 審計部 › 審計目 相關法規 審計法母法 第26-1條 各機關或各種基金依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應送該管審計機關審核之相關資訊檔案,由審計部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