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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保障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各機關對辦公場所之建築、設施及設備,應依相關法令規定標準妥為規劃,並採取必要之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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