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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舊制發放機關應指定專責人員使用憑證及密碼,於退撫整合平臺辦理登錄及查註。
離職或職務異動時,應即註銷其使用權限。
發放機關登錄於退撫整合平臺及因而取得之領受人資料,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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