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法規: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人事管理目 相關法規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母法 第2條 本法所稱政黨,指依政黨法規定完成備案及人民團體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備案成立之團體;所稱政治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經許可設立之政治團體。本法及本細則所稱公職候選人,指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之候選人,以及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申請登記為公職人員之候選人。 本條定義的名詞 政黨 公職候選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