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法規: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俸給目 相關法規 公務人員俸給法母法 第16條 本法第十七條第三項所稱前二項以外之公務年資,指曾任下列各款之全職專任年資:一、與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簽訂契約進用人員之年資。二、軍事單位編制內軍聘、軍僱或義務役之年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