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第10條 法規: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任用目 第10條 依第四條規定調任視為同一職組之其他職組職系職務人員及依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取得現任職務之職系專長人員,於任該職組職系職務滿一年後,始得再調任視為同一職組之其他職組職系職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