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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任用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醫事人員之留職停薪,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警察人員、交通事業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留職停薪,得由各該主管機關比照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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