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規則 第6條 法規: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規則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本法規已於 2023-04-30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6條 委員會議須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議案之表決以在場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為通過。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