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規則 第12條 法規: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規則 類別:考試 › 考選部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目 第12條 依第七條及前條規定繳驗之資格證明文件為外國之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建築師證書、在學成績證明、經歷證件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者,應附繳正本及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影本及中文譯本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前項所列各種證明文件正本,得以經當地國公證,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文書代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