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取才困難高科技或稀少性技術人員考試辦法 第7條 法規: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取才困難高科技或稀少性技術人員考試辦法 類別:考試 › 考選部 › 公務人員考試目 第7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僅取得原應試職系之任用資格,不得調任原分配訓練、分發任(派)用機關以外機關及其他職系之職務。前項不得調任之限制,應於考試及格證書註明,並函請銓敘部查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