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場規則 第10條 法規:監場規則 類別:考試 › 考選部 › 一般性考試目 第10條 考試時,監場人員得命應考人於到考紀錄文件上簽名,並得就相關應考人與應試情形拍照或錄影存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