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條人事室職掌如下:一、關於職務歸系及員額管理事項。二、關於任免遷調、銓審動態及請任事項。三、關於平時考核、考績及獎懲事項。四、關於訓練、進修及講習事項。五、關於退休、資遣、撫卹及照護事項。六、關於待遇、福利及保險事項。七、關於差勤管理事項。八、關於集會、文康及社團等活動事項。九、關於人事規章之擬訂事項。十、關於人事資料管理及運用事項。十一、關於試務人事之相關事項。十二、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