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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考選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題庫管理處設四科,各科之職掌如下:一、第一科:關於公務人員考試普通科目題庫試題之建立及尚未建立題庫測驗式試題之命題、審查、使用管理、電子化、使用情形之檢討評估、命題方式及技術之研究改進、試題疑義處理意見之研提及考試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之發布事項。
二、第二科:關於公務人員考試普通科目以外之其他科目題庫試題之建立及尚未建立題庫測驗式試題之命題、審查、使用管理、電子化、使用情形之檢討評估、命題方式及技術之研究改進、試題疑義處理意見之研提及考試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之發布事項。
三、第三科: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人員類科考試題庫試題之建立及尚未建立題庫測驗式試題之命題、審查、使用管理、電子化、使用情形之檢討評估、命題方式及技術之研究改進、試題疑義處理意見之研提及考試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之發布事項。
四、第四科: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人員類科以外之其他考試題庫試題之建立及尚未建立題庫測驗式試題之命題、審查、使用管理、電子化、使用情形之檢討評估、命題方式及技術之研究改進、試題疑義處理意見之研提及考試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之發布事項。
前項各科職掌,必要時得由長官視情況臨時調整;未列舉事項得由長官依職權交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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