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考選工作研究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4條 法規:考選部考選工作研究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考試 › 考選部 › 組織目 本法規已不在全國法規資料庫的現行法規中(可能已廢止或更名),以下為先前收錄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4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秘書一人,由部長就部內高、中級職員中派兼之。幕僚作業由考選規劃司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