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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考試院會議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在會議進行中遇有重要臨時事項,必要時,主席得徵詢出席人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變更議程,提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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