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研究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6條 法規:考試院研究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考試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6條 本會每年年度開始前,應擬定年度研究專題,提委員會議通過,陳請核定後,進行研究。本會經院會、委員會議決議,或配合業務需求,陳請核定後,得針對特定問題,進行專題研究。本會得就特定研究專題委託學術機構或專家學者進行研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