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律扶助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分會指派扶助律師時,應審酌扶助事件之類型,扶助律師之專長、意願、已承接扶助事件之數量及受扶助人之意願等一切情況。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