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 第81條 法規:家事事件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相關法規 家事事件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編 家事非訟程序 › 第一章 通則 第81條 裁定應送達於受裁定之人,並應送達於已知之利害關係人。第七十七條第一項所定之人,得聲請法院付與裁定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