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 第11條 法規: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第11條 家事調解委員執行職務時,應服從法官之指示,並遵守法院家事調解委員倫理規範(如附件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