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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法規章節: 第32條

少年法院於事件終結時,應將裁判書送達報告、移送或請求之司法警察機關或其他相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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