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 第70條 法規: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相關法規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相關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智慧財產刑事案件程序 第70條 地方法院就起訴之犯罪事實,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之法條為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刑事案件而為裁判,當事人不服該裁判而上訴或抗告時,地方法院應將其上訴或抗告之案件送交第二審智慧財產法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