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第60條 法規: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相關法規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智慧財產刑事案件程序 第60條 前條第一項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受移送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撤銷之。受移送法院為前項裁定後,應速通知最高法院。受移送法院所為第一項裁定確定時,視為撤回其指定之請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