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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院長或庭長審核第四條之催辦通知或第六條之遲延事件月報表時,如發現事件有無故或藉故拖延不結情形,應即督促妥速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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