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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院辦理智慧財產案件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法院對遠距訊問之法庭,得依業務狀況,指定時間供遠距訊問專用,以半小時為一時段,每次訊問最多可聲請二時段,必要時得經訊問端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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