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20條 法規:法院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20條 保管國家機密案卷人員調、離職務時,應將所保管之國家機密文件,逐件移交接任人員,並親自列冊呈報核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