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19條 法規:法院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19條 獲知機密資料洩漏或遺失後,應即採取下列方式處置:一、通知原核定機關或相關機關研採適當補救措施,以減少因洩密所產生之損害。二、通知政風單位調查洩密原因與責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