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 第35條 法規: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四章 重審 第35條 聲請重審無理由者,受理機關應以決定駁回之;雖有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但於原確定決定結果無影響者,亦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