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機構送達訴訟文書實施辦法 第15條 法規:郵務機構送達訴訟文書實施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第15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送達證書,法院應先行填明下列各款後,黏附於封套之上:一、送達之法院。二、應受送達人。三、應送達之訴訟文書。四、送達處所。前項送達處所與實際送達之處所不同時,郵務機構送達人應據實更正並簽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