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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非訟事件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85條

法人以事務所之新設、遷移或廢止,其他登記事項之變更,而為登記或為登記之更正及註銷者,由董事聲請之。
為前項聲請者,應附具聲請事由之證明文件;其須主管機關核准者,並應加具核准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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